2015年8月29日 星期六

【那些年.這一天】〔1963年8月28日.馬丁.路德.金發表「我有一個夢想」演說〕



〔1963年8月28日.馬丁.路德.金發表「我有一個夢想」演說〕 
〔28th August 1963.Martin Luther King delivers his I HAVE A DREAM speech〕

在《解放奴隸宣言》(The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,1863)發表後,居於美國的黑人理論上得享平等的公民權利。可是,美國多個州政府(特別是南北戰爭前支持黑奴制度的南部州份)此後仍實行「表面平等,但實際隔離」(Separate but Equal)的政策,令黑人的政治、經濟、社會與教育等權益長時間遭到剝削。


直至1950年代,非裔美國人(黑人)民權運動(African-American Civil Rights Movement)於美國興起,主要是通過非暴力形式,力爭平等民權。馬丁.路德.金(Martin Luther King)成為當中主要的領導者之一,他多次發起靜坐、示威抗議、協助黑人投票、抵制公共交通工具隔離措施等的運動,為推動種族隔離政策結束不遺餘力,甚至多次身陷牢獄之中。
1963年8月28日,超過20萬名民眾(包括白人)參與「向華盛頓進軍」(March on Washington for Jobs and Freedom)行動,以爭取非裔美國人的平等民權與經濟權益。期間,馬丁.路德.金發表了激動人心的「我有一個夢想」演說(時值美國總統林肯發表《解放奴隸宣言》一百周年),內容主要表達對黑人與白人平等共存、融洽相處的願景,重覆並強調了「I HAVE A DREAM」此番名言。


「進軍華盛頓」與「我有一個夢想」演說促成《1964年民權法案》的通過,規定於美國境內不得採取種族隔離措施。同年,金獲頒諾貝爾和平獎。其後,他繼續爭取不分種族平等投票、撥款扶貧等,並積極參與反越戰運動,直至1968年4月4日遇刺身亡(終年49歲)。
在馬丁.路德.金死後數天,美國國會通過了《1968年民權法案》,進一步禁止於住屋的租賃與買賣實行種族歧視,它與《1965年投票權法案》均肯定了金的成就。經過1950、60年代民權運動的洗禮,非裔美國人的權益得到不少改善。但是,即使法律能夠禁止歧視措施的推行,卻無法從外在改變堅持「白人優等」的人的想法,馬丁.路德.金的「夢」,相信還需一段時間才能真正實現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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